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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上感应篇新证 第六章 诸恶 40

导读:太上感应篇新证 第六章 诸恶 40正文:离(114)人骨肉(115)译文:有的人挑拨离间别人的骨肉亲情,致使他人家庭破碎,骨肉分离。分析在这里“离”有两种情况,一是行为,就是官员或者有势力...
太上感应篇新证 第六章 诸恶 40

正文:离(114)人骨肉(115)

译文:有的人挑拨离间别人的骨肉亲情,致使他人家庭破碎,骨肉分离。

分析

在这里“离”有两种情况,一是行为,就是官员或者有势力有财富的人,以权势所及,用种种方式,逼得别人妻离子散,不能团聚。二是语言,就是说离间语,使夫妻、父子、兄弟不和,骨肉相争,一家离散。

有情之间的关系,有和合和乖离两种,《辩法法性论》当中讲,有情界共同就是彼此之间作增上缘,当互相和合的时候,处在良性交流当中,对双方都有利益。如果彼此关系恶化,互相乖离,一定是两败俱伤。而且因为业增长广大,乃至没有和好之间,在无量生死轮回之中,两人都是违逆的关系。认识到这一点,有智慧的人存心必善,见人至亲骨肉离散,必设法从中调解,使人一家团圆。他们愿所有夫妻、兄弟、朋友、父子、君臣彼此都能和睦相处,愿一切众生彼此和合。他们知道一切伦理关系,例如兄弟、朋友、师生、主仆等关系,都不可以挑拨离间,如果说离间语,必有惨重的果报。

事例一

《阅微草堂笔记》中有一则巧舌罚哑的故事:江宁有一位书生,住在老家的废花园里,不是鬼就是狐,因为见她容貌姣丽,心生爱慕,也不害怕,招她进来,但女子始终不说话,问她也不答应,只是含笑顾盼而已。

过了一个多月,书生始终不理解。有一天,书生一再盘问,她才提笔写出自己的身世。她写道:“我本是明朝某位翰林的侍妾,不幸短命而死,因为我平生很会挑拨离间,使一家骨肉矛盾,形同水火。死后遭冥司谴责,罚我作喑哑之鬼,已经沉沦两百多年了

。如果你能为我写《金刚经》十部,得蒙佛力超脱苦海,我生生世世感念你的恩德。”

书生满她的愿,等到写经完毕之日,女鬼又来拜谢书生,仍然提笔写道:“凭借写《金刚经》忏悔,已脱鬼趣,但是前生罪重,只能带业转生,还须要作三世的哑女才能说话。”

事例二

四明有位秀才叫葛鼎鼐,每次他去学堂的时候,必定要经过一座土地庙。庙中的庙祝,一天梦见神对他说:“葛状元经过时,我必定要起立,请你为我修一道屏障来遮挡一下。”庙祝按照神的吩咐,正准备动工,这一天又梦见神告诉他:“不需要建了,葛生代人写离婚书,功名已被削尽。”原来,同乡人想休弃妻子,自己不能写,就叫葛生代笔,没有想到这事损坏福德这样严重。葛生明白了事理后,心里生起大忏悔心,尽力使这对夫妻重归于好。后来他中榜,做官只能到副使。

事例三

清朝顺治年间,浙江有一位孝廉,他的朋友贪恋某人妻子的美色,就想占有。孝廉为他出主意,散布流言蜚语,挑拨其夫,说他妻子和外人有私情。那人听信之后,打算把妻子休掉,就和孝廉商量,孝廉竭力促成,而且帮他写了休书,草稿写好,那人抄完后就走了。这时来了一个卖笔的,孝廉就去买笔,回来后草稿不翼而飞了。后来他参加会试,带着那支笔进入考场,没想到那张休书草稿竟从笔管中掉出来,被搜查的人发现,定为作弊,他在监考官前大呼冤枉,最后被处罚除名。

从人伦来讲,夫妻是重要的一伦,破坏夫妻关系,夫妻双方都不会安乐,所以会大损福德,因为随着家庭的破裂,夫妻、父子、母子、公婆、翁婿等关系全部损坏了,如果做了破人关系的凶手,就会欠下一笔很沉重的业债,将来必受严重的果报。

再析

在离间语当中,以破坏僧众的和合,果报最为严重。《文殊根本续》说,如果有人在寺庙之间,上师之间制造矛盾,这个像搅拌血液的棍子一样的人,死后立即堕入无间地狱。造离人骨肉的恶业,后世将堕入三恶趣当中,堕在拔舌、烊铜、犁耕等地狱当中长劫受苦,即使将来得到人身,也因此恶业诸根不全,口气发臭。眷属之间彼此不和合,做为有智慧的人,定要审慎抉择,不参与,也不随喜离人骨肉之事。